2012年9月14日 星期五

焦糖色素:4-甲基咪唑(4-MEI)

焦糖色素為國際間准用之食品添加物,依其製程不同共分為四類,經查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美國及紐澳等,針對第四類焦糖色素中4-甲基咪唑(4-MEI)含量規格均訂為250 mg/kg以下,我國規格草案亦參考前述國際規範,經評估後據以研擬。相關草案正送請專家學者審查中。
    前述焦糖色素規格標準草案中之4-MEI含量,並不是最終食品產品中4-MEI殘留量標準。另根據瞭解,美國聯邦政府、歐盟及紐澳均未針對可樂訂定4-MEI限量標準,美國加州政府亦未訂定產品中4-MEI限量值,而是訂定4-MEI之無顯著風險含量(No significant risk level)為29 μg/day,產品所含4-MEI若超過該數值時,必須加以標示警語。
    4-MEI係焦糖色素製程中所產生之衍生物,亦為食品加熱過程中因化學反應自然產生之物質,只要所添加的焦糖色素標準符合規定,尚不致造成消費者之健康危害。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強調,該局所草擬的是食品添加物焦糖色素規格標準,係加強管制食品級之焦糖色素,並非訂定飲料中4-MEI的標準,該草案目前正請專家學者審查中,完成審查及必要之檢討後會按照行政程序辦理預告徵求各界意見,目前並未有任何國家訂定可樂中4-MEI的限量標準。

各國針對焦糖色素中4-MEI所訂之含量規格:
焦糖色素類別
我國
JECFA
歐盟
美國
紐澳
現行標準
研擬草案
第一類
-
-
-
-
-
-
第二類
-
-
-
-
-
-
第三類
-
200
200
200
250
200
第四類
-
250
250
250
250
250














*說明:焦糖色素之4-MEI含量規格並非最終食品中4-MEI之殘留量標準


資料來源:http://www.fda.gov.tw/news.aspx?newssn=9147&classifysn=4

食品公職高普考101增額錄取

101年高普考[食品衛生檢驗] 增額錄取!
普考:原列需用名額2名,增額2名,共4名
高考:原列需用名額1名,增額1名,共2名
好消息!

資料來源: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1195

2012年9月10日 星期一

食品技師考試應試科目與免試規定

食品技師考試應試科目與免試規定 (發布日期2012-09-04)
食品技師考試應試科目
項目
科目數
應試科目
一般應試
6科
1.食品化學
2.
食品分析與檢驗
3.
食品微生物學
4.
食品加工學

5.
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6.
食品工廠管理
部分免試
5科
1.食品分析與檢驗
2.
食品微生物學
3.
食品加工學

4.
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5.
食品工廠管理
部分免試
3科
1.食品分析與檢驗
2.
食品加工學
3.
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食品技師考試免試規定
項目
科目數
工作經歷
全免
無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同類科及格,任該類科技術工作滿3年(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機構)
部免
5科
曾任該科技術工作,且具服務年資:專科5年/大學4年/研究所3年
講師3年、助理教授或副教授2年教授1年講授學科2科

3科
無(領有外國技師證書)
一般應試



2012年9月5日 星期三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100, 08, 08修正)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相關函釋】
變質或腐敗。【相關函釋】
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相關函釋】
染有病原菌。【相關函釋】
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相關函釋】
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攙偽或假冒。
逾有效日期。【相關函釋】
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相關函釋】
前項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國內外如發生因食用安全容許殘留乙型受體素肉品導致中毒案例時,應立即停止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進口; 國內經確認有因食用致中毒之個案,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