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 星期一

食品技師考試應試科目與免試規定

食品技師考試應試科目與免試規定 (發布日期2012-09-04)
食品技師考試應試科目
項目
科目數
應試科目
一般應試
6科
1.食品化學
2.
食品分析與檢驗
3.
食品微生物學
4.
食品加工學

5.
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6.
食品工廠管理
部分免試
5科
1.食品分析與檢驗
2.
食品微生物學
3.
食品加工學

4.
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5.
食品工廠管理
部分免試
3科
1.食品分析與檢驗
2.
食品加工學
3.
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食品技師考試免試規定
項目
科目數
工作經歷
全免
無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同類科及格,任該類科技術工作滿3年(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機構)
部免
5科
曾任該科技術工作,且具服務年資:專科5年/大學4年/研究所3年
講師3年、助理教授或副教授2年教授1年講授學科2科

3科
無(領有外國技師證書)
一般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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